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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对违反安全生产“八项”措施的责任企业(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一律高限查处、一律全市通报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

时间:2022-09-16    来源:网络    作者:建筑生涯 - 小 + 大

《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八项措施”》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

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密集作出重要批示,赵一德省长6月25日就河南商丘柘城县远襄镇重大火灾事故作出批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细化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全省大局安全稳定;梁桂常务副省长在4月21日“2021年建筑施工事故统计分析”会议上批示:各专业委员会要认真分析原因,夯实责任,拿出管用的办法,坚决遏制住事故不断上升的势头;市委市政府6月18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会议强调: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建立任务清单,形成责任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市住建局苗宝明局长在6月21日局党组会议强调,多措并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项目经理在岗履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每月带班时间达到80%);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全过程在岗监督;

5.按规定编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和按方案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专家论证,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6.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验收、告知、登记后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及临时消防设施;

8.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位,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

二是深度破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境,营造“不能违、不敢违、不愿违”的安全生产环境,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住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是夯实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完善抓主责、抓关键的安全管理机制,以铁腕手段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比如安全帽质量不合格,临边洞口防护不及时等问题;

四是加大危大工程管控力度,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遏制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附原文: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八项”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西咸新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局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施工安全管控力度,精准有效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住建领域施工本质安全水平,现提出西安市住建领域必须严格执行的八项安全生产措施(见附件),请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违反安全生产“八项”措施的责任企业(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一律高限查处、一律全市通报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切实做到先安全、后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八项”措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八项”措施

一、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二、项目经理在岗履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每月带班时间达到80%)。

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全过程在岗监督。

五、按规定编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和按方案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专家论证,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六、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验收、告知、登记后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及临时消防设施。

八、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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