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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疫情防控不到位,停工封锁,一年内不得参与投标!

时间:2022-03-21    来源:网络    作者:建筑生涯 - 小 + 大

为应对疫情,多地发布通知,严防工地疫情 :
深圳
自3月12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包括住建、交通、水务、城管等所有建设项目,应急抢险工程除外)全部停工4天,工地全员(包括各单位管理人员、劳务工人以及保安、保洁、食堂、小卖部等服务人员)实行“4天4检”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工人集中居住,各建设工地应采用搭建板房、统租赁民房或经济型酒店等方式实现工人集中居住管理
在本轮停工排查结束后仍未实现集中居住管理的工地不得复工,未纳入集中居住管理的工人不得进入工地
凡存在人员擅自进入或者离开等失管、脱管情况的,一律严格追究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责任
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聚集性疫情,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一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建筑市场投标
要逐一核查工地停工情况,跟踪每天核酸检测情况,同时将停工排查期间人员管控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对经查实责任落实不力、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置

上海
3月14日,上海发文:
即日起本市所有建设工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工地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
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暂停施工暂缓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
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并于每日16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报送各区监督机构。

东莞
3月15日前,所有在建工地必须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3月20日前,所有工地分5类场景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
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暗查暗访,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成立即停工整改,屡教不改的一律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德州
3月10日,德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
从严管理,实施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派专人值守,要认真核验进场人员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全面执行测温、登记等措施,发现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就地隔离,并迅速上报
新进场人员必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未全程接种疫苗人员一律不得进场,中高风险地区来德务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场,体温和健康码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夯实责任、强化应急值守。
建筑工地参建各方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总监带班和24 小时值班制度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项目负责人应全日制在岗在位,非必须不得外出,时刻做好疫情突发应急准备。
一旦突发疫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卫健、住建等部门报告,按程序及时处置,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经确认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立即停工并封锁施工场地,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治

青岛
各项目要采取封闭式管理,除必要的生产、生活、防疫要求外,严禁人员随意进出
各项目要在所有出入口及实名制通道口设置疫情防控管理岗,安排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带班,做好人员进出管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进出施工现场的,要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亮码、一登记“四个一”管理要求,即“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密接码)、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所有人员每次进出施工现场均要详细登记。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各项目要按要求积极主动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联系对接,按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附原文:

深圳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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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11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打好施工现场疫情“歼灭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一、实施建设工程“封闭式”管理
(一)即日起本市所有建设工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各工地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人员只进不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具备封闭施工条件的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暂停施工(特殊情况需要继续施工的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暂缓新项目开工,后续开复工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停工项目人员管理。
(二)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工程项目人员核酸检测
(一)各区迅速组织各建筑工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
(二)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三、加强建设工程日常防疫管理
(一)各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同属地社区的联动,主动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各建设工程应严格落实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现场所有人员出入登记和健康监测,加强建设工程现场防疫消杀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和隔离观察点准备,切实做好全过程疫情防控。
(三)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人员流动,工作会议原则上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一)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应配合属地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加强区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加强值班值守,并于每日16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报送各区监督机构。各区监督机构应于每日17点前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安质监总站。
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将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并另行通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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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从紧落实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紧急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近期,国内、省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爆发并存态势,3月9日,深圳市1个建筑工地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近日天津市2个建筑工地共发现6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防止疫情输入在建工地的压力剧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现就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提出工作要求,请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58号)《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期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增强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以更加坚决果断、更加有力有序的工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硬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精准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等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关键要求
(一) 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参建单位要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扎实掌握承建工地的参建人员到岗、近14天行程、核酸检测等信息,落实人员返岗核酸检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并及时更新管理平台上人员核酸检测情况。
1.3月15日前所有在建工地必须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2.我市出现本土疫情时,所有在建工地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保安、厨师、采购等岗位人员以及未集中居住的参建人员、工地外出后返回人员执行核酸检测“一天一检”。
3.本土疫情结束后,在建工地每周对保安、厨师、采购等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其他人员按照10%的比例进行核酸抽检。
(二) 严格落实涉疫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各参建单位每天开展全覆盖排查涉疫人员,纳入名单管理,并严格分类落实对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1.对收到公安部门推送的重点涉疫参建人员(含来粤探亲家属)纳入名单管理,详细记录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具体来莞时间、始发地(省、市、县)及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建立台账并保持实时更新,严格分类落实对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2.对每个进入工地的人员,要严格对照国家、省每日权威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查验其行程码、健康码并测温登记。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及行程码、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红码的人员,禁止进入工地并及时按规定报告。黄码、红码人员如属参建人员的,应视同公安部门推送的重点涉疫人员纳入名单管理。
(三)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要求,迅速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配足防疫物资,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工地一旦出现涉及疫情的突发异常情况,按照“提级管控、属地处置”原则,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对应场景,全力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3月15日前,所有工地自查应急处置人员配备和物资准备情况,根据应急处置方案查漏补缺,对应急物资进行造册登记。
2.3月20日前,所有工地分5类场景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处置演练过程应以图片和视频形式记录。演练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视频片段(2分钟、100兆内)及图片报属地园区、镇(街)住建局。
(四)完善项目人员防疫信息。各参建单位加强人员管控,了解人员健康动态,及时在管理平台上更新人员防疫信息。
1.掌握参建人员新进场、返岗、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情况,当天更新人员行程、交通方式、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及健康码等防疫信息。
2.纳入名单管理的重点涉疫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参建单位按照我市防控政策进行跟踪处置,每天在管理平台上填报处置情况。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超过14天的人员,应及时更新行程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督促项目每天跟踪涉疫参建人员处置情况,并在管理平台进行填报,做到跟踪处置“日日清”;收集所辖区域内所有在建工地的应急处置演练视频、图片,按项目建立文件夹,于3月28日前报市安监站(通过U盘或移动硬盘报送何世轩);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暗查暗访,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责成立即停工整改,屡教不改的一律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1日

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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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内多市出现聚集性疫情,禹城市出现确诊病例,个别建筑工地出现确诊病例,施工现场防控风险持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极端复杂。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项目参建各方要认清做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最坏的打算、最充分的准备。要以最严格的措施落实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履行责任不力、落实规定不严、工作推进滞后的建筑工地,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要严格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检测、早处置、早治疗”,确保不出问题。
二、全面摸排,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工地内所有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排人员近14天内行程,全部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对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的人员逐一排查登记,原地隔离并立即向属地卫健等部门报告妥善处置。
三、从严管理,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派专人值守,要认真核验进场人员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全面执行测温、登记等措施,发现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就地隔离,并迅速上报。新进场人员必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全程接种疫苗人员一律不得进场,中高风险地区来德务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场,体温和健康码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场。施工现场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离德,减少人员流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宿舍严格控制人员密度,落实每日不少于2次通风消毒要求。
四、夯实责任、强化应急值守。建筑工地参建各方要严格执行项目经理、总监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项目负责人应全日制在岗在位,非必须不得外出,时刻做好疫情突发应急准备。一旦突发疫情,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卫健、住建等部门报告,按程序及时处置,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经确认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立即停工并封锁施工场地,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治。
自10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每日下午16:00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当日未报的,视为未发现问题。


联系电话:2239632 邮箱:zlaqjgk@dz.shandong.cn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0日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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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从实做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作为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认真学习3月12日全市领导干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思想认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拧紧责任落实这条链,迅速动员行动、全面部署落实,争分夺秒、全力以赴,毫不松懈抓好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抓好工地一线管控,确保守牢防线
(一)实施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场管控
1.各项目要采取封闭式管理,除必要的生产、生活、防疫要求外,严禁人员随意进出;
2.各项目要在所有出入口及实名制通道口设置疫情防控管理岗,安排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带班,做好人员进出管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进出施工现场的,要严格落实一看、一测、一亮码、一登记“四个一”管理要求,即“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亮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密接码)、登记个人详细实名信息”,所有人员每次进出施工现场均要详细登记;
3.对居住在工地内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做好人员集中管理,严禁私自外出;对居住在工地外的管理和施工人员,要督促强化个人行程管理,采取工地、宿舍“两点一线”工作制,减少暴露接触风险;两类人员均要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少聚集、不聚集的防疫要求,减小交叉感染风险;
4.各项目封闭管理期间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工地内设置食堂的,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采取分时段打饭、分散就餐方式;选用集中配餐的项目要选取具备相关资质的配餐企业,送餐人员将配餐送达工地指定位置,采取不接触式配餐方式,由项目安排专人每天到送餐位置领取配餐,并有序分配至管理人员和工人分散就餐。
(二)做好人员排查,按要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1.各项目要对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开展详细排查,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及时登记,报项目所在地社区备案,并按要求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2.各项目要按要求积极主动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联系对接,按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3.人员排查中发现存在需要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要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并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到指定的符合隔离条件的场所进行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存在异常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立即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三)严格各项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1.严格日常消杀管理,每天分时段至少四次对办公区、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生活区、办公区要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卫生死角,施工现场做好除“四害”工作,开展经常性消杀;
2.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施工现场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3.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广普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疫情防控四大措施,提高现场人员防范意识;
5.严格现场人员聚集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项目管理会议、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安全教育时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1.各项目要做好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紧急临时隔离场所的设置,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立即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实景演练,并按照每月至少一次演练的要求定期开展;
2.加强与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社区、医疗机构联系,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坚决落实、不打折扣,以更大担当、更大力度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势平稳。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检查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隐患的要责令有关项目立即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情节严重的,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严厉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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