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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2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2-06-24    来源:网络    作者:建筑生涯 - 小 + 大

 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2022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市发生的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专项督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报告》文件精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称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工程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坚决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事故控制目标

专项整治期间,所有在建工程不发生由有限空间引发的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坚决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具体工作目标

1.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培训率100%;二是100%落实危险作业报告制度;对进有限空间的关键入口上锁挂牌,有条件的涉有限空间企业单位可采用有限空间智能锁及智能视频监控加强有限空间场所监控;四是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五是至少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2.进一步抓实安全监管要点,坚决遏制涉有限空间事故

(1)项目监管要点

一是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七不准”要求(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二是对有限空间入口落实上锁管理三是在建工程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建议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控制在1-2人,作业现场宜设2名及以上监护人员,当作业人员中毒、昏迷,无力报警或逃生时,监护人员应保持冷静,优先采取在有限空间外部救援方式,如提拉安全绳。当无法实施在有限空间外部救援时,应立即报警,等待专业救援人员施救,严禁盲目进入有限空间施救。

(2)属地住建部门监管要点

一是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基坑、地下管道、截污管网、地下室、地下工程、暗沟、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有限空间。二是重点检查“七个有没有”(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三是重点检查外包工程“两个是否”落实到位(建设方、发包方、承包方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并切实履行;建设方、发包方、承包方等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交底、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开展培训)。

三、整治对象及时限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本次整治时限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2月底。

四、整治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从方案印发之日至6月20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有限空间作业易发高发亡人事故的薄弱环节,把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把问题发现在排查中、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中、把整改落实到行动中,推动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6月底)

1.健全完善台账(6月底前完成)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参照本方案“整治对象”的内容,彻底摸清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频次,进一步健全、核实、更新涉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数据,按照“一地一册、一企一档”的要求,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监管台账。

2.排查安全隐患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适当数量的监督员,至少安排2人一组,每组负责10家涉有限空间作业的在建工程的全责管理,每周必须对责任项目巡查一遍,并形成巡查记录。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督促涉有限空间作业的在建工程对有限空间作业加强硬性手段管理。一是突出关键环节上锁挂牌。严格督促在建工程实行有限空间进出口“上锁挂牌”管理,积极推广有限空间智能锁及智能视频监控,实现在线作业审批、实时监测预警等信息化,倒逼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落实报告制度。对于需要经常性进入作业的有限空间,按照每年作业的频次,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危险作业报告,提前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作业计划。三是强制性使用供氧装备作为作业装备。对长期存在有毒有害和缺氧危险的有限空间,在做好通风措施的前提下,仍要督促在在建工程要求作业人员佩戴供氧式气防装备方可作业。四是封闭有限空间进出口。对于永远不进入作业的有限空间,督促企业单位采用水泥板或铁板永久封闭出入口,仅留下必需的通风口。

(三)铁腕执法阶段(2022年7月至年2023年1月)

1.严查违法行为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中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对检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以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打击消除一切有限空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作业企业单位、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形成执法威慑力,倒逼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及时“回头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密切跟踪,逐一督促落实复查到位,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在建工程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工的坚决停工;对上一阶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的在建工程,要再次进行巡查,防止重大隐患死灰复燃,实现闭环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2月)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分享工作亮点,提升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的“65条具体措施”及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十三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大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按照四个100%措施(对辖区内所有危大工程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我局督查发现工程项目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有限空间作业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从严处理。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各项目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并形成监管工作台账,于2022年7月1日前将《东莞市2022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监管台帐》(附件1)报送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电话:22982050;邮箱:dgajzzhs@163.com)。2023年2月1日前填写《东莞市2022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1.东莞市2022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监管台帐

2.东莞市2022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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