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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宜少于7天/层!

时间:2024-01-12    来源:杭州市建设委    作者:建筑生涯 - 小 + 大

杭州:2月1日起,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宜少于7天/层

杭州市建设委发布《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2024年2月1日后新立项的住宅工程,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

建设单位负首责!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宜少于 7 天/层!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首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住宅质量通病防治的组织与实施。
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施工工期。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宜少于 7 天/层,不应少于 5 天/层。
凡涉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的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逐条列明修改部位、修改原因,经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后按审图程序再次进行施工图审查。
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023年4月,杭州市建设委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
1、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得低于规范标准要求,不宜少于7天/层。
2、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宜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和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落实 “凡是有人作业,必须在场监管”规定,与作业人员同步上下班,不早于现场作业人员提前下班离岗。
4、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都要纳入实名制管理,包括建设单位单独发包工程的作业人员以及临时作业人员,确保人员底数清。

5、建立 “安全晨会”制度,作业人员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由班组长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召开“安全晨会”。涉及危大作业的,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员,监理人员应参加晨会并提出安全交底意见。

原文地址:http://cxjw.hang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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